关于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
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《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闽财农指〔2022〕98号)文件精神,下达我县2022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0万元,按照文件要求,初步拟出资金安排方案,现将资金安排方案公示如下(详见附件),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3日,如有异议,请向县委乡村振兴办反馈。
县委乡村振兴办:0598-7279013
中共大田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2年12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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